本中心自2025年1月1日起,客戶樣品送檢時,請依照【新版-檢驗委託申請單2025.1】進行填寫,填寫完成後,請將【檢驗委託申請單】連同樣品一併送至本中心。此公告自2025年1月1日起生效,敬請遵守,以確保檢驗流程順利進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