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中心自2026年2月2日起,客戶樣品送檢時,請下載【檢驗委託申請單-WI002-FM002 3.4版】進行填寫,填寫完成後,請將【檢驗委託申請單】連同樣品一併送至本中心。
此公告自2026年2月2日起生效,敬請遵守,以確保檢驗流程順利進行。